特写特讯!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获刑罚款:虚开发票、行贿行为终遭制裁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3 11:25:40 680 0条评论

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获刑罚款:虚开发票、行贿行为终遭制裁

江苏镇江 - 2024年6月12日,据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,宏达新材(sz002211)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江苏伟伦”)因犯虚开发票罪、单位行贿罪,被判处罚金共计180万元。

法院查明,2018年至2019年,江苏伟伦为虚增收入、利润,向某公司虚开专用发票33张,金额合计人民币1460余万元;2019年,江苏伟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向某国有单位提供巨额贿赂。

法院认为,江苏伟伦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,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,情节严重。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案件背景

江苏伟伦成立于2007年,注册资本8696万元,主要从事投资管理、高分子材料和机械设备贸易。2019年1月,上海鸿孜曾受让江苏伟伦持有的宏达新材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;2021年10月,根据法院判决,上海鸿孜又将持有的公司股票用于抵偿其所欠江苏伟伦债务,此次变动后,江苏伟伦成为宏达新材的控股股东,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变更为朱恩伟。

案件警示

近年来,随着国家对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,虚开发票、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。但仍有一些企业心存侥幸,铤而走险。宏达新材控股股东的违法行为,为相关企业敲响了警钟。

企业应当树立遵法守规意识,加强内部管理,杜绝类似行为发生。同时,相关部门也要加强执法力度,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,维护市场秩序,保护公平竞争。

迪生创建(00113)宣布末期股息每股0.35港元,股东应占溢利同比增长38.84%

香港,2024年6月14日 – 迪生创建(国际)有限公司(股份代号:00113)今日宣布,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0.35港元,合计派息约1.1亿港元。股东大会将于8月8日召开,以批准有关派息事宜。

此次派息派发日为2024年8月23日,股东须于2024年8月13日或之前持有迪生创建股份,才有权收取末期股息。

迪生创建在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录得强劲业绩,收入同比增长12.64%至24亿港元,股东应占溢利大涨38.84%至3.51亿港元,每股基本盈利89港仙。公司表示,业绩增长主要得益于销售营业额增长、严格控制成本以及投资组合溢利贡献增加。

积极展望未来

迪生创建主席潘廸生先生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。他表示,公司将继续专注于核心业务,积极拓展新市场,并持续优化成本管理,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。

关于迪生创建

迪生创建(国际)有限公司是一家领先的香港珠宝及钟表零售商,主要从事名牌珠宝、钟表、眼镜及其他相关产品的零售业务。公司在香港、澳门、中国内地及新加坡拥有超过50间店铺,代理多个国际知名品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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